美國免面談Interview Waiver資格更新
- Alexia Huang
-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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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2025 年 7 月 25 日宣布,自 2025 年 9 月 2 日起,非移民簽證申請人的面談豁免規定將有所調整。原則上,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包括 14 歲以下及 79 歲以上申請人)均需與領事官員進行面對面面談,但以下類別的申請人仍可獲得豁免:
可豁免面談的申請人類別
符合以下簽證代號者:
A-1、A-2
C-3(不包括隨從、傭人或私人僱員)
G-1、G-2、G-3、G-4
NATO-1 至 NATO-6
TECRO E-1
申請外交或官方類型簽證的申請人。
續簽完整效期的 B-1、B-2、B1/B2 簽證,或邊境通行卡/簽證貼紙(適用於墨西哥公民)的申請人,前提是:
續簽時間在前一簽證到期後 12 個月內;
前一次簽證核發時,申請人已年滿 18 歲。
額外條件(適用於上方第3項)
申請人還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在其 國籍國或居住國提出申請;
從未被拒簽(除非該拒簽已被克服或獲得豁免);
無任何明顯或潛在的不符合資格情形。
ℹ️ 注意事項
領事官員仍可基於任何理由,逐案要求申請人進行面對面面談。建議申請人定期查閱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網站,以獲取簽證申請的最新資訊、流程,以及各館的服務狀態。
原文:

(資料來源於美國國務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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