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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告2026年2月簽證排期
2 月份依親移民和職業移民排期與上個月相比有些變化,具體數據請看圖片內容。 美國依親簽證排期 根據排期表A(Final Action Dates)審批排期,對於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排期為2016年11月08日,無變動; 😶F2A 排期為2024年02月01日,無變動; 😶F2B 排期為2016年12月01日,無變動; 😶F3 排期為2011年09月08日,無變動; 😶F4 排期為2008年01月08日,無變動; 根據排期表B(Dates for Filing)審批排期,對於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排期為2017年09月01日,無變動; 😊F2A 排期為2026年01月22日,前進約一個月; 😶F2B 排期為2017年03月15日,無變動; 😶F3 排期為2012年07月22日,無變動; 😶F4 排期為2009年03月01日,無變動 圖片註解: F1 第一優先類:美國公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2A 第二優先類: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 F2B 第二優先類:美國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3


美國 H-1B 簽證制度重大改革
改採「高薪高技能優先」抽選 美國 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於 2025 年 12 月 23 日 正式宣布,將調整 H-1B 工作簽證的名額分配與抽選機制,以更有效保障美國勞工的薪資水準、工作條件與就業機會。這項新規定 將於 2026 年 2 月 27 日生效,並適用於 2027 財政年度(FY 2027)的 H-1B 名額申請季 。 為什麼要改革 H-1B 抽選制度? 目前 美國 H-1B 簽證採用「隨機抽籤」制度,每年核發上限為 65,000 名,另加 20,000 名給 美國 高等學位畢業生。然而,長期以來,該制度被批評遭到部分雇主濫用,透過大量提交低薪、低技能職位的申請,提高中籤機率,進而壓低 美國 本地勞工的薪資與就業機會。 美國 移民局(USCIS)指出,此次改革的核心目標,是 讓 H-1B 制度更符合國會原本的立法精神,鼓勵雇主聘用真正具備專業能力、並提供合理高薪的外籍專才 ,而非成為低薪勞動力的替代管道。 新制重點:改為「加權抽選」,高薪資者中籤機率更高 未來,當 H-


美國公告2026年1月簽證排期
1 月份依親移民和職業移民排期與上個月相比有些變化,具體數據請看圖片內容。 美國依親簽證排期 根據排期表A(Final Action Dates)審批排期,對於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排期為2016年11月08日,無變動; 😶F2A 排期為2024年02月01日,無變動; 😶F2B 排期為2016年12月01日,無變動; 😶F3 排期為2011年09月08日,無變動; 😶F4 排期為2008年01月08日,無變動; 根據排期表B(Dates for Filing)審批排期,對於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排期為2017年09月01日,無變動; 😊F2A 排期為2025年12月22日,前進約一個月; 😊F2B 排期為2017年03月15日,前進7天; 😶F3 排期為2012年07月22日,無變動; 😶F4 排期為2009年03月01日,無變動 圖片註解: F1 第一優先類:美國公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2A 第二優先類: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 F2B 第二優先類:美國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


美國移民局照片新規即刻生效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宣布新的政策更新,規定外籍人士用於辦理移民文件的照片,其拍攝時間不得超過 3 年。此措施能 提升美國移民系統的安全性,並有效防止身分冒用及詐騙 。 2025年12月12日起,新政策規定: 申請人所使用的 照片必須是在提交美國移民局表格日前 3 年內拍攝的 。 USCIS 不再接受申請人自行提供的照片;所有 照片必須由美國移民局或其他授權單位拍攝 。 此變革確保移民證件上的照片更加近期、準確,也更可靠,有助於避免身分盜用與詐欺事件。 過去因應新冠疫情,美國移民局曾放寬規定,允許重複使用最長達 10 年前的照片,即便申請人的外貌可能已大幅改變。然而,這項彈性措施延長使用的時間過久,影響美國移民局正確驗證和審查申請人的能力。 新的照片政策與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方向一致,主要目標是提升審查程序的現代化與安全性,並補強身分文件所存在的漏洞。 此外,以下幾類申請即使以前的照片拍攝時間未超過 3 年,也仍會被要求重新拍照: I-90:更換永久居民卡申請 I-485:境內轉換身分申請 N-400:歸化入籍申請 N-600:公民身分證


美國總統宣布「川普金卡」正式上線
美國移民局(USCIS)於今日在官方網站正式公布 I-140G《金卡簽證申請表》,代表川普總統推動已久的金卡簽證計畫(Gold Card Program)正式上路。這項全新制度在既有 EB-1A 傑出人才與 EB-2 NIW 國家利益豁免的法律架構下,引入高額捐贈作為申請資格門檻,是美國過去未曾出現的全新移民模式。 金卡 - 捐贈金額 個人申請者:捐贈 100 萬美元(約3,100萬台幣) 企業申請者:每位員工捐贈 200 萬美元 (約6,200萬台幣) 每年需繳納 1%(2萬美元)的維護費,更換持卡人時需繳 5%的轉移費。 隨行家人(配偶與子女):每人捐贈 100 萬美元(約3,100萬台幣) 申請費 每位申請人需支付 1.5萬美元(約46萬台幣)的 I-140G申請費。如果資格審查未通過,申請費不予退還。 I-140G 表格聚焦於財力審查 從表格內容可看出,金卡制度的第一階段並非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 EB-1A 或 NIW 的能力標準,而是先確認申請人是否具有足夠且合法的財力來源。 申請人需提供: 過去 20 年完整工作經歷 相關雇主名稱、地址


美國公告2025年12月簽證排期
12月份職業移民排期與上月相比有些變化,具體數據請看圖片內容。 美國依親簽證排期 根據排期表A(Final Action Dates)審批排期,對於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排期為2016年11月08日,無變動; 😶F2A 排期為2024年02月01日,無變動; 😶F2B 排期為2016年12月01日,無變動; 😶F3 排期為2011年09月08日,無變動; 😶F4 排期為2008年01月08日,無變動; 根據排期表B(Dates for Filing)審批排期,對於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排期為2017年09月01日,無變動; 😊F2A 排期為2025年11月22日,前進約一個月; 😶F2B 排期為2017年03月08日,無變動; 😶F3 排期為2012年07月22日,無變動; 😶F4 排期為2009年03月01日,無變動 圖片註解: F1 第一優先類:美國公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2A 第二優先類: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 F2B 第二優先類:美國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3 第三優先類


美國法院暫緩EB-5 費用調漲,移民局恢復採舊費用標準
2025 年 11 月 12 日,美國科羅拉多州聯邦地方法院在 Moody v. Noem 案中作出重要裁定,暫緩國土安全部(DHS)於 2024 年費用規則(2024 Fee Rule) 中訂定的部分美國投資移民 EB-5 相關費用調漲。 2024 年 1 月 31 日,美國移民局宣布上調相關費用,並於2024 年 4 月 1 日正式生效。該機構表示,此次調整是因應通貨膨脹、申請表格日益複雜,以及人力配置波動所必須採取的措施。然而,美國國會在《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中早已明確規定:美國移民局在進行任何費用調整之前,必須先完成並公布 EB-5 簽證費用研究。美國移民局直到 2025 年 2 月才完成該研究,距離費用上調的時間已將近一年。 法院認為2022 年《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EB-5 RIA)限制國土安全部(DHS)在 2024 年費用規則中調整美國投資移民 EB-5 計畫費用的權限,因此部分美國投資移民 EB-5 費用調整不應生效。 USCIS 即日起恢復採用「舊費用」(2024/3/31 前的標準) 根據法院命令,自即日起 U


美國擴大簽證健康審查,慢性病恐成拒簽理由
美國政府近日發布最新指引,要求領事官在審查簽證申請時,將申請人的「健康狀況」作為更重要的評估因素。此政策可能影響未來欲申請美國永久居留簽證(包括投資移民、專才˙移民和依親移民)的申請人,值得特別關注。 健康狀況將成為關鍵審查要點 根據最新指引,簽證官在審查申請人時,需特別評估是否因健康因素而可能成為「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也就是未來可能需要依賴政府資源。 被列入可能影響審查的健康狀況包括: 心血管疾病 呼吸道疾病 各類癌症 糖尿病 代謝疾病 神經系統疾病 精神健康狀況 肥胖及其併發症(如睡眠呼吸中止症、高血壓等) 以上疾病皆可能需長期或高額醫療照護,因此可能影響簽證核准。 簽證官將評估申請人的財務能力 新指南也要求領事官評估: 申請人是否具備足夠財務能力支付未來的醫療費用 是否需要依賴政府補助或醫療照護 家庭成員(如子女、父母)是否有特殊醫療需求,進而影響申請人的就業能力 這意味著移民在準備文件時,財務證明與醫療紀錄的重要性將提高。 體檢項目未變,但評估方式更嚴格 目前移民體檢仍包含: TB(結核病)等傳染病篩檢 打疫苗紀錄


美國實施「移民假釋費」,十種情況可豁免
2025 年 7 月 4 日,美國總統簽署《一個偉大而美麗的法案》(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HR-1),這是一項全面性立法,修訂並新增多項聯邦法律,其中包含多項與移民相關的新費用規定。 依據該法案,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宣布, 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 起,凡以假釋(Parole)方式入境或在美國境內獲准假釋的外國人,若不符合豁免條件,必須繳納 1,000 美元的入境假釋費 。 此費用適用於所有在生效日後獲准假釋入境的外國人,即使申請在生效日前已提出或仍在審理中,也需於假釋批准時繳納。除非能證明符合法定豁免條件,否則此費用為強制徵收。 豁免條件(Exceptions) 依《HR-1法案》,若申請人能證明符合以下十項情形之一,則可免繳 1,000 美元假釋費: 申請人有緊急醫療狀況,在原居國無法取得必要治療,或病情危及生命且無法及時透過簽證入境。 申請人為上述(1)未成年者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申請人需赴美捐贈器官或組織,且時間緊迫無法透過正常簽證程序。 申請人有近親家屬病危於美國境內,若依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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