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
Japan
國家首都:東京都(Tokyo)
國家貨幣:日圓(¥)(JPY)
人口數量:約1.24億人
國土面積:約377,962km2
國家語言:日語
主要城市:東京(Tokyo)、札幌(Sapporo)、橫濱(Yokohama)、名古屋(Nagoya)、京都(Kyoto)、大阪(Osaka)、神戶(Kobe)、廣島(Hiroshima)、沖繩(Okinawa)
計劃簡介
移民日本,可以獲得高品質的生活和發展機會,享受健全的醫療健保,教育和社會福利,體驗豐富多元的文化和歷史傳統,與世界各國接觸合作,擴展國際視野。
日本經營管理簽證Business Manager Visa,是日本為了吸引有經營管理經驗的外國人到日本創業或管理企業。申請人需證明擁有足夠的商業經驗和財務能力,並計劃在日本開展事業。如通過審核,將可獲得在日本經營管理的許可,並可以在日本居留。經營管理簽證的持有人可以邀請其家庭成員一同移居日本。核准後獲得一年有效期簽證,達到要求可申請續簽。住滿5年可申請入籍,住滿10年可申請永住。
主申請人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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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或以上
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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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投資日本公司資本額至少3,000萬日幣(約台幣6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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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雇用至少 1 名全職員工(日本國民或永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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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請人或日本公司至少一名全職員工須具備N2以上的日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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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請人須具備 3 年以上經營管理經驗,或取得經營管理相關碩士/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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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商務辦公室,自宅不可作為公司營業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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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營運公司,或為外國法人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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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確的可持續性的事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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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請人持有經營權(實際參與公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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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計畫書必須經由中小企業診斷士、公認會計師,或稅理士審查確認
實施與過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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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2025年10月15日前受理的居留資格認定或續簽申請,仍依舊法標準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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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經營・管理」資格者:於新法施行日起3年內(即2028年10月16日之前)提出續簽申請時,即使尚未符合新法標準,也會綜合考量其經營狀況及未來達成新標準的可能性後,決定是否予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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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法施行日起3年之後(即2028年10月16日之後)提出的續簽申請,必須符合新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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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専門職1号ハ(以經營・管理為基礎者)亦同。
項目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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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面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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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行家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依同申請並取得在留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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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可享免費中小學教育(不受外國學生名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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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和醫療福利:可享受醫療福利(可加入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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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商自由度:可選擇任何一個城市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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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可申請永住或入籍
申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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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背景,簽訂合約,準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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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尚未在日本成立公司,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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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作為公司地址所在地的事業所(以個人名義簽訂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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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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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後,向稅務局等辦理開業申報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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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業所需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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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所在地的事業所變更成公司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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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日公司已成立,上述步驟則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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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行政書士的資料制作時間(約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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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認定書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COE與核准(約6~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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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本簽證與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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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登記領取在留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