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擴大簽證健康審查,慢性病恐成拒簽理由
- Alexia Huang
- 2025年11月21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美國政府近日發布最新指引,要求領事官在審查簽證申請時,將申請人的「健康狀況」作為更重要的評估因素。此政策可能影響未來欲申請美國永久居留簽證(包括投資移民、專才˙移民和依親移民)的申請人,值得特別關注。
健康狀況將成為關鍵審查要點
根據最新指引,簽證官在審查申請人時,需特別評估是否因健康因素而可能成為「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也就是未來可能需要依賴政府資源。
被列入可能影響審查的健康狀況包括:
心血管疾病
呼吸道疾病
各類癌症
糖尿病
代謝疾病
神經系統疾病
精神健康狀況
肥胖及其併發症(如睡眠呼吸中止症、高血壓等)
以上疾病皆可能需長期或高額醫療照護,因此可能影響簽證核准。
簽證官將評估申請人的財務能力
新指南也要求領事官評估:
申請人是否具備足夠財務能力支付未來的醫療費用
是否需要依賴政府補助或醫療照護
家庭成員(如子女、父母)是否有特殊醫療需求,進而影響申請人的就業能力
這意味著移民在準備文件時,財務證明與醫療紀錄的重要性將提高。
體檢項目未變,但評估方式更嚴格
目前移民體檢仍包含:
TB(結核病)等傳染病篩檢
打疫苗紀錄
精神健康與用藥史申報
但新政策將「慢性疾病」納入更嚴格的審查範圍,也鼓勵醫生與簽證官評估申請人未來可能需要的醫療費用與就業能力。
新政策與現行規範並不一致 引發專家疑慮
目前美國的體檢規範及簽證審查程序明確記載於:
《外交事務手冊》(Foreign Affairs Manual, FAM)
體檢表 DS-3026
依規定:
體檢必須由美國政府指定的醫師執行,不是由簽證官任意判斷
手冊明確指出:簽證官不得在沒有醫師報告的情況下,以健康理由拒絕申請人。
可拒簽的健康理由僅限於:
傳染病 拒絕接種疫苗 與精神疾病相關的危險行為 嚴重藥物濫用或成癮行為
僅僅有身體或心理疾病,不構成拒簽理由
體檢表中的項目,包括詢問糖尿病、高血壓、癲癇等,目的僅在於識別是否符合不准入境的醫療條件,而非推估醫療花費或財務能力。
然而,本次國務院電報卻要求領事官「自行判斷未來可能的醫療風險與成本」,專家擔憂此舉:
可能讓無醫療背景的官員依個人理解做決定
與現行手冊禁止基於假設性風險拒簽的規定相抵觸
缺乏醫療專業依據,恐造成審查不一致
目前手冊尚未同步修改,因此新政策具高度爭議性。
申請人的因應建議:如何降低慢性病導致拒簽的風險?
若申請人或家屬有慢性疾病,建議提前做好下列準備,以降低被視為公共負擔的風險:
準備完整醫療文件:
包含診斷書、治療計畫、用藥證明、穩定控制的紀錄等。
主動說明如何負擔醫療費用
面談時可向簽證官清楚陳述:
已購買或計畫購買私人醫療保險
有足夠財力負擔慢性病治療
有固定收入來源或充足存款
家庭成員保險可涵蓋主要醫療支出
若擔保人財力不足,應尋找共同擔保人(Joint Sponsor)
確保家庭收入或資產可覆蓋預期醫療開支。
持續關注美國國務院的最新更新
尤其是關於 public charge(公共負擔) 的官方解釋與手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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