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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實施「移民假釋費」,十種情況可豁免
2025 年 7 月 4 日,美國總統簽署《一個偉大而美麗的法案》(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HR-1),這是一項全面性立法,修訂並新增多項聯邦法律,其中包含多項與移民相關的新費用規定。 依據該法案,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宣布, 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 起,凡以假釋(Parole)方式入境或在美國境內獲准假釋的外國人,若不符合豁免條件,必須繳納 1,000 美元的入境假釋費 。 此費用適用於所有在生效日後獲准假釋入境的外國人,即使申請在生效日前已提出或仍在審理中,也需於假釋批准時繳納。除非能證明符合法定豁免條件,否則此費用為強制徵收。 豁免條件(Exceptions) 依《HR-1法案》,若申請人能證明符合以下十項情形之一,則可免繳 1,000 美元假釋費: 申請人有緊急醫療狀況,在原居國無法取得必要治療,或病情危及生命且無法及時透過簽證入境。 申請人為上述(1)未成年者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申請人需赴美捐贈器官或組織,且時間緊迫無法透過正常簽證程序。 申請人有近親家屬病危於美國境內,若依一般


美國投資移民簽證成功遞件!
恭喜!完成資金來源證明,成功遞交 美國 投資移民簽證申請! 🎉 成功遞件 2024/12 簽約 2025/3 成功遞交I-526E申請! 此客戶已經持非移民簽證在 美國 境內,進行 雙遞件(I-526E & I-485) ,也就是申請移民簽證的同時也申請在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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