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2022 年通過的《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重新授權並改革 EB-5 Regional Center Program。依照現行法律,EB-5 區域中心計畫目前授權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因此,2026 年 9 月 30 日並不是區域中心計畫本身的終止日期。
真正重要的是,RIA 所建立的 Protection from Expired Legislation,也就是 EB-5 實務上常稱的祖父條款(Grandfathering Provision)。符合條件且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前提出的區域中心 EB-5 案件,即使未來區域中心計畫授權到期,仍可受到相關法定持續審理保護。
簡單來說:
2026年9月30日:祖父條款的重要截止日
2027年9月30日:現行EB-5區域中心計畫授權截止日
兩者法律意義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EB-5 申請不只是證明「有足夠的投資資金」。投資人還需要證明資金具有合法來源,並透過文件說明資金如何從原始來源一路移轉至 EB-5 投資。實務上,資金來源往往也是整份 I-526E 申請最花時間整理的部分。
常見尚未完成的項目包括:
到了 9 月下旬,即使只是少一份銀行文件,也可能直接影響整體送件時程。
建議投資人與負責案件的美國 EB-5 移民律師確認:
如果還有文件需要由銀行、公司、會計師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應優先處理。
如果 EB-5 投資項目已經確定,接下來就應依照項目文件及律師規劃完成認購、投資與匯款安排。
送件前建議再次確認:
跨境匯款有時可能因銀行審查、補件或中轉銀行作業而延後,因此不建議把大額匯款留到截止日前幾天才處理。
這一點尤其需要注意。祖父條款的重點是符合條件的 EB-5 申請是否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前正式提出。因此,即使投資款已經匯出,也不代表投資人自動取得祖父條款保護。匯款只是 I-526E 送件流程的一部分,整套申請仍必須依規定完成並正式提出。
目前距離祖父條款截止日只剩下大約三週。如果投資人的目標是取得祖父條款保護,現在應該直接確認:「我們預計哪一天正式提出 I-526E?」,而不是只確認:「9月30日前應該來得及。」
如果案件可以在 9 月中旬完成,遇到銀行文件補件、翻譯修正、匯款延遲或律師最後審查時,仍有處理空間。但如果直到 9 月 29 日才完成主要文件,幾乎沒有任何緩衝時間。因此,如果案件條件允許,應盡可能提早完成文件與送件準備,而不是把所有程序壓在最後幾天。
如果到了 2026 年 9 月才剛開始:
整體時間已經非常緊迫。尤其如果資金來自多年累積薪資、公司股利、公司出售、房地產、股票、贈與、繼承或貸款,往往需要整理較完整的財務與交易紀錄。
祖父條款確實具有重要意義,但如果資金來源仍有重大缺口,或投資項目尚未完成基本評估,不建議單純為了 9 月 30 日而倉促送件。一份證據完整、資金來源清楚、經過充分準備的 EB-5 申請,仍然比單純追求某一天送件更重要。是否適合趕在期限前提出,應由投資人與具有 EB-5 經驗的美國移民律師依個案判斷。
錯過 2026 年 9 月 30 日,並不代表 EB-5 區域中心計畫隔天就停止接受申請。依照目前法律,EB-5 Regional Center Program 仍授權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
因此,在現行法律架構沒有改變的情況下,2026 年 9 月 30 日之後仍可繼續提出新的區域中心 EB-5 申請。差別在於,2026 年 9 月 30 日之後提出的新案件,不屬於此次祖父條款明文規定的保護日期範圍。如果未來區域中心計畫在 2027 年 9 月 30 日之後沒有再次獲得美國國會延長,這些較晚提出的案件可能面臨較高的法律與政策不確定性。
不是。2026 年 9 月 30 日是此次祖父條款的重要截止日。目前 EB-5 區域中心計畫本身仍授權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
RIA 所建立的祖父條款,主要是為符合條件且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前提出的區域中心 EB-5 案件提供法定保護。即使未來區域中心計畫授權到期,這些受保護案件仍可依法律規定繼續處理。
不能這樣理解。單純完成投資或匯款,並不等於正式提出 EB-5 申請。重點仍是符合條件的 I-526E 是否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前正式向美國移民局提出申請。
可以。依現行法律,EB-5 區域中心計畫目前仍授權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不過,2026 年 9 月 30 日之後提出的新案件,不屬於此次祖父條款明文規定的日期範圍。
要視個案情況而定。如果資金來源單純、文件完整、項目已確定,仍可能有不同的時間安排。但如果目前連律師、投資項目或主要資金來源文件都尚未確定,不建議為了趕日期而犧牲 I-526E 申請品質。
對已經進入 EB-5 申請最後階段的投資人來說,現在最重要的不是再增加新的準備工作,而是確認每一個尚未完成的環節。銀行文件、跨境匯款、翻譯、簽名或律師最後審查,看起來都只是小事,但越接近截止日,越可能直接影響送件時間。如果您的 EB-5 申請已經接近完成,現在應與移民律師及項目團隊再次確認整體進度,並盡可能提早完成 I-526E 送件。2026 年 9 月 30 日應該被視為祖父條款的重要最後期限,而不是原定的送件日。
*本文依截至2026 年 9 月 9日可取得之美國現行法律及公開資訊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美國法律、移民、稅務、證券或投資建議。EB-5 個案涉及投資人本身的資金來源、投資項目文件、移民身分及其他個別情況,實際申請策略應由合格的美國移民律師依個案評估*
(資料來源於美國USCIS網站、美國國務院網站和外媒綜合報導)
美國國務卿盧比歐(Marco Rubio)於 2026 年 9 月 29 日宣布,美國政府計畫自 2027 年起開放首次申請美國護照的民眾透過 America.gov 平台線上辦理,整合身分驗證、護照照片上傳、線上付款及申請進度查詢等功能,減少傳統臨櫃申請程序。美國政府目標在 2027 年底前,讓絕大多數美國民眾都能線上申請護照或護照卡。此外,國務院也預告將於 2028 年推出重新設計的美國護照。截至 2026 年 10 月,首次申請美國護照仍須依現行規定親自辦理,新制實際上線日期與完整申請資格尚待官方公布。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與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公布最新 EB-5 Fee Rule Final Rule,確定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起,調整多項 EB-5 投資移民申請費用。此次調整涵蓋投資人常用的 Form I-526、I-526E、I-829,以及區域中心相關的 I-956、I-956F、I-956G、I-956H、I-956K 等表格;同時也調整 I-526E Integrity Fund Fee 與 Regional Center 年度 Integrity Fund Fee。對一般 EB-5 投資人而言,最值得注意的是I-526E Initial 將由目前的 US$3,675 提高至 US$7,850;I-829 則由 US$3,750 提高至 US$5,000。因此,若案件預計在 2026 年 11 月底前後送件,實際適用的 USCIS 政府規費將明顯不同。
美國國務院公布 2026年10月簽證排期。由於 10 月 1 日正式進入美國 2027 財政年度(FY2027),本期排期也反映新財政年度開始後,美國政府重新配置各類移民簽證名額的情況。與2026年9月相比,本月並非全面前進。對台灣及多數一般國家申請人而言,EB-2、EB-3 及 Other Workers 就業移民類別均出現不同程度倒退;另一方面,EB-5 新法的鄉村地區、高失業地區及基礎建設三種預留名額仍全部維持 Current(無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