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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實施「移民假釋費」,十種情況可豁免
2025 年 7 月 4 日,美國總統簽署《一個偉大而美麗的法案》(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HR-1),這是一項全面性立法,修訂並新增多項聯邦法律,其中包含多項與移民相關的新費用規定。 依據該法案,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宣布, 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 起,凡以假釋(Parole)方式入境或在美國境內獲准假釋的外國人,若不符合豁免條件,必須繳納 1,000 美元的入境假釋費 。 此費用適用於所有在生效日後獲准假釋入境的外國人,即使申請在生效日前已提出或仍在審理中,也需於假釋批准時繳納。除非能證明符合法定豁免條件,否則此費用為強制徵收。 豁免條件(Exceptions) 依《HR-1法案》,若申請人能證明符合以下十項情形之一,則可免繳 1,000 美元假釋費: 申請人有緊急醫療狀況,在原居國無法取得必要治療,或病情危及生命且無法及時透過簽證入境。 申請人為上述(1)未成年者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申請人需赴美捐贈器官或組織,且時間緊迫無法透過正常簽證程序。 申請人有近親家屬病危於美國境內,若依一般


美國公告2025年10月簽證排期
10月份職業移民排期與上月相比有些變化,具體數據請看圖片內容。 根據排期表A(Final Action Dates)審批排期,對於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EB-1 無排期; 😊EB-2 排期為2023年12月1日,前進3個月; 😶EB-3...


美國 EB-1 傑出人才移民簽證已達年度限額!
8 月 27 日美國國務院宣佈 2024 財政年的就業第一優先類別 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EB-1) category 簽證已發放完。 因此,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可能不會在本財年剩餘時間內簽發這些類別的簽證。年度限額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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