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最新消息
News
搜尋


美國公告2025年12月簽證排期
12月份職業移民排期與上月相比有些變化,具體數據請看圖片內容。 美國依親簽證排期 根據排期表A(Final Action Dates)審批排期,對於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排期為2016年11月08日,無變動; 😶F2A 排期為2024年02月01日,無變動; 😶F2B 排期為2016年12月01日,無變動; 😶F3 排期為2011年09月08日,無變動; 😶F4 排期為2008年01月08日,無變動; 根據排期表B(Dates for Filing)審批排期,對於台灣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 排期為2017年09月01日,無變動; 😊F2A 排期為2025年11月22日,前進約一個月; 😶F2B 排期為2017年03月08日,無變動; 😶F3 排期為2012年07月22日,無變動; 😶F4 排期為2009年03月01日,無變動 圖片註解: F1 第一優先類:美國公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2A 第二優先類: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 F2B 第二優先類:美國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F3 第三優先類


美國實施「移民假釋費」,十種情況可豁免
2025 年 7 月 4 日,美國總統簽署《一個偉大而美麗的法案》(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HR-1),這是一項全面性立法,修訂並新增多項聯邦法律,其中包含多項與移民相關的新費用規定。 依據該法案,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宣布, 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 起,凡以假釋(Parole)方式入境或在美國境內獲准假釋的外國人,若不符合豁免條件,必須繳納 1,000 美元的入境假釋費 。 此費用適用於所有在生效日後獲准假釋入境的外國人,即使申請在生效日前已提出或仍在審理中,也需於假釋批准時繳納。除非能證明符合法定豁免條件,否則此費用為強制徵收。 豁免條件(Exceptions) 依《HR-1法案》,若申請人能證明符合以下十項情形之一,則可免繳 1,000 美元假釋費: 申請人有緊急醫療狀況,在原居國無法取得必要治療,或病情危及生命且無法及時透過簽證入境。 申請人為上述(1)未成年者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申請人需赴美捐贈器官或組織,且時間緊迫無法透過正常簽證程序。 申請人有近親家屬病危於美國境內,若依一般


美國取消工卡 EAD自動延期政策
截圖自美國移民局網站 美國國土安全部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 宣布, 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 起,終止對部分外國人就業授權文件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 自動延長效期的制度 。 自新規定生效日起,凡是於 2025 年 10 月 30 日或之後提交 EAD 續期申請者,不再享有自動延長效期的待遇。 以前只要申請人於 EAD 到期前準時遞交續期申請,即可獲得最長 540 天 的自動延期,確保在審核期間能繼續工作。然而,DHS 指出這對國家及公共安全帶來潛在風險。因此,續期案件將必須在核准前完成完整審查與驗證程序。 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 起, 在既有工卡EAD失效日和新工卡EAD核發日期間,不允許從事工作,也就是說工作可能會被迫中斷 。為避免影響工作資格, 美國移民局 USCIS 建議外國人應提早申請 EAD 續期,最早可在現有 EAD 到期日前 180 天內提出完整且正確的續期申請 。 (資料來源於美國USCIS網站和外
bottom of page

